4/13/2006
同麦克风同住在一起的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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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毅,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湿湿的毛巾不可以放在床上。怎么不听啊。”
“哎呀,为什么肮脏衣服乱乱扔?家里可没有佣人给你打扫。”
我象个怨妇,气急败坏的。嗨,相见好,同住难。跟一个男人住在一起,就象是同跟一头野兽住在一起没什么两样---不但需要勇气和毅力,还要有种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才可。只不过出差了两天而已,原本就不整齐的家,变得更加凌乱不堪。这位仁兄却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。以后恋爱中的男女,应该强制性地令他们同居几日,几日过后,还不厌恶彼此的方可成亲。
“刚回来,为什么就对我那么恶啊?”迷乐佛似的大脸凑过来,一对小眼睛眨巴眨巴的,笑盈盈的,全无愠色。就好象是纵使你骂破了嘴,我还是我人,你又能那我如何的样子。
“是‘为什么就对我那么凶’,跟你将过多少遍啦,是‘凶‘'” 我一阵抢白。
“OK. OK. 那为什么你要对我那么凶呢?”仍是慢慢悠悠的好脾气。
真是气人,拳头打在了棉花上。妈妈说,男人最重要的是人好脾气要好。但这样虚心承认错误,坚决不改的厚脸皮也真是少见。是不是天下的男人都是那么厚脸皮。我叹.

上次跟这位仁兄去吃buffet 还吵了一架。 他到了店门口,不落座,硬硬要让服务生让他进去先看看菜好不好。不好,就出来。我在一边尴尴尬尬,恨不得凿个地洞钻进去,他倒是饶有兴趣。结果他倒是进去了。出来后说,看见涂得红的刺眼的甜酸排骨,就想吐。我说你假装不认识我,太丢人。他说脸皮薄就会吃亏,他妈妈就常常这样教导他。虽然我心里明白,但我还是不会接受这种行为,原来厚脸皮也有遗传。

不过自己心里也明白,能接受我坏脾气的也只有他。而且跟麦克在一起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,很舒服。这几麦克风去了加州公干。心里还是蛮想他的,想他的那张厚脸皮吧。
 
posted by 小春 at 7:08 PM | Permalink |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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